那些我不需要
打從網路世界踏入web2.0時代開始,使用者自己製造內容就成了一個新的網路潮流,當Google推出AdSense服務後幾乎所有部落客都趨之若騖,紛紛在自己的部落格上也安插了Google提供的廣告藉此謀取一些寫部落格之餘的小小收穫。從萬眾厭惡的部落格廣告到使用者自行安插廣告,這一路的改變可以說是web2.0的小小奇蹟,也可以說是Google AdSense的魅力所致。
依稀記得自己剛開始寫部落格時只是為了找個地方保存自己在bbs發表過的文章,好讓那些文章不會隨著系統清除而消失,因此部落格對我來說,頂多也只是一個收集舊文章的場所,對它並不會想要刻意去經營或培養出固定的閱讀群體。這樣說對瀏覽的人或許有些抱歉,但事實上剛開始在無名寫部落格時我是很少注意有沒有人回應或引用之類的,只是在bbs發表完文章後習慣備份一份在部落格上而已。
直到正式開始在部落格發表文章,大概是跳到blogger後的事情,起先也很努力想要營造成一個熱門的討論群組,努力成為一個每天點閱破千的知名部落格,看著閱覽人數的上升就興奮不已,動不動就點閱一下自己的部落格看有沒有人回應……但後來發現這樣的事情不適合我這種人去做,我還是比較習慣想到什麼就寫什麼,沒有靈感好寫就放著幾個月不要動,讓瀏覽者以為本部落格已廢棄也不是沒有過的事。
或許基於這種愧對訪客的心態,對於每個願意造訪這個「看似廢棄」的部落格的訪客總心存敬意,不願從他們身上得到屬於文章回應、認同以外的東西。反從自己閱覽部落格時的角度去看待,最討厭的就是閱覽速度過慢、網誌編排太醜、文章亂七八糟、廣告常常不小心點到等等。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既然我自己都對那些廣告感到厭煩,那又何苦讓我的訪客們去承擔這種厭煩,然後從他們身上謀取利益呢?
也許這樣的說法有點難聽,但對我而言,願意花時間點閱這個沒什麼內容的部落格的你,點閱進來希望看到的是什麼?不就是一篇認真寫出的文章,一篇真誠分享的心情而已嗎?那我所能給的、所要給的,自然也就是認真去寫每一篇文章,真誠去發表每一刻的心情,而不是希冀瀏覽的訪客能為我的點閱人氣增加幾個數字,能為我的廣告增加多少收益,與其十個訪客誤闖幫我增加十個閱覽人數,我寧可一個訪客認真看完我的文章並給予回應,那所代表的價值不是幾個廣告的點擊、幾個閱覽人氣、部落格觀察排名能替代的。
我肯定Google AdSense鼓勵了許多部落客的參與,掛上廣告也不見得一定與文章品質背道而馳。然而回到寫部落格的初衷,當初寫文章時所盼望的就是一種撰文者共同的期盼:有人閱讀、有人品嚐、有人喜歡我寫的東西。沒有Google AdSense的時候我寫文章,有了Google AdSense之後我還是寫文章,這些並不會對這個沒什麼人看的小部落格有什麼影響。
或許是一種冥頑不靈般的堅持,一種自怨自艾似的囈語,也可能是酸葡萄的心理,儘管如此,這個影響不大、沒人注意的部落格卻有一個小小的固執:廣告收益、點閱人氣,那些我不需要!對不起大家,我逛你們部落格時真的沒點過你們的廣告。另外,要擺廣告也要擺得像無法顯示網頁這樣好看才不會影響閱讀情緒好嗎?
6 意見 :
2007年5月31日 上午8:44
同感...我也很不喜歡弄得花花綠綠的Blog,廣告或電子寵物等雜物擺得亂糟糟也就罷了,最討厭的是內嵌背景音樂開很大聲還不給關的那種...
2007年5月31日 下午3:37
我最怕的是鑲嵌一大堆javascript語法,導致整個blog的速度變很慢,一開啟時就像要拖垮整個瀏覽器一樣。
2007年6月1日 晚上10:01
天呀!我真是太開心了!
你居然稱讚我擺的廣告耶!
哈哈哈哈哈哈~ 喔耶~
2007年6月1日 晚上10:09
因為你的blog編排的很好看,廣告擺的一點也不會礙眼,擺在blog內看來不會很突兀。
2007年6月2日 下午5:43
加油加油!
2007年8月3日 上午8:48
to 版主大大
不要這些東西是很好的想法
看起來會比較快也比較清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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