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7月1日 星期日

從Alfred Dreyfus叛國案看蘇建和

在看這篇文章之前,請各位在心中先問自己一個問題:請問你對法律的看法是?

1) 我相信法律的判決。
2) 我認為法律可能會有瑕疵。


如果你看到故事情節雷同,別懷疑,我的確拿著柏楊的書翻閱著寫。
談到世界上的冤獄,東方人會說的應該是岳飛袁崇煥的故事,蓋這兩位民族英雄都被奸人所陷,最終死於非命。

岳飛還好一點,至少當時他的聲望頗高,民間普遍認為他是大英雄,而袁崇煥就不一樣,當時北京的百姓認為他通敵賣國,將大明江山賣給了韃子兵,相當看重夷狄之分的中國人自然沒給他好臉色看,而崇禎皇帝也賞了他一個凌遲之刑。

當時沒有什麼限制級的觀念,行刑時就像電影中看的在鬧市間執行,為的也是給百姓殺雞儆猴的藉機教育。根據張岱石匱書》的記載「劊子手割一塊肉,百姓付錢,取之生食。頃間肉已沽清。再開膛出五臟,截寸而沽。百姓買得,和燒酒生吞,血流齒頰。」肉賣光以後,《明季北略》還記載著「心肺之間,叫聲不絕,半日而止。」最後「兄弟妻子流三千里,籍其家,崇煥無子,家亦無餘貲,天下冤之。」徒留遺言:一生事業總成空,半世功名在夢中;死後不愁無將勇,忠魂依舊保遼東。

知名的冤獄還有楊乃武與小白菜的故事、周亞夫的故事,其中楊乃武與小白菜的故事拍成夠多電影,不論是歷史劇還三級片都有,各位可以去找來看,被媽媽問就說研究歷史,妙不可言。

至於周亞夫是誰?周亞夫是漢朝著名的將軍,戰功彪炳自是不消說,最有名的故事是漢文帝六年時,匈奴犯邊,漢文帝劉恆哥哥派手下劉禮駐防壩上,徐厲駐防棘門,周亞夫駐防細柳,為了表示俺劉恆是個能和軍隊同甘共苦的好皇帝,自然就親臨前線勞軍去也。

劉恆哥哥到了壩上、棘門時,各級軍官將士看到老闆來了,連忙出外相迎,馬屁連連,招待貴賓的那套各位可以參考中華萌國國軍,千百年來如出一轍,劉恆哥哥爽到無以復加,賞賜自然少不了。當劉恆哥哥爽完壩上、棘門,來到細柳時,卻看到眼前將士身穿盔甲、手持劍戟、上滿弓弦,人人殺氣騰騰,軍隊肅穆森嚴。

皇帝的手下喊道:「劉恆哥哥來啦,快開門。」豈料軍隊視若無睹,最後都尉看不下去,說:「軍中只聽將軍的命令。」於是皇帝只好請人通報周亞夫,周亞夫才傳令開營門放劉恆哥哥進來。正當皇帝策馬進門時,守門的將士卻告訴皇帝說周亞夫將軍規定軍營內不得騎馬,請皇上下馬走路,劉恆哥哥無法,只好下馬用走的,當皇帝終於看到周亞夫時,周亞夫居然不下跪,只是作了個揖,道:「介冑之士不拜,請以軍禮見。」

皇帝只好彎腰按了一下車廂前的欄杆,表示還禮,正當群臣批判周亞夫好大狗膽時,劉恆哥哥卻說:「嗟乎!此真將軍矣。曩者壩上、棘門軍,若兒戲耳,其將固可襲而虜也,至於亞夫,可得而犯邪?」史書上寫到這邊就沒了,課本上講的故事也只講到這邊,聽起來真是忠臣碰上好皇帝,不過歷史說明了周亞夫的下場卻是很悽慘的。

蓋周亞夫不曉得裝傻,在細柳時沒擺出皇帝優先、皇上才是軍隊之主的官場哲學,所以固然贏得美名卻輸掉了自己性命。當劉恆哥哥和天線寶寶說再見,漢景帝劉啟哥哥繼位以後就沒有好日子過了。當周亞夫年老時,他兒子預先幫他籌劃後事,買了五百副盔甲,在漢朝時私自購買盔甲被視作謀反,於是皇帝命廷尉以謀反罪審理此案,抓了周亞夫來問,周亞夫當然不認,直說這不過是陪葬品而已,沒有謀反的企圖。

廷尉卻說啦:「奶奶個熊你個周亞夫,買了盔甲,就算你活著的時候不反,你也是死後要謀反!」所謂欲加之罪,何患無辭?結果周亞夫絕食五天,吐血而死,他老婆跟著自殺,連將軍的封地之類都給廢除,一代勇將下場令人不勝唏噓。

東方冤獄大家聽的夠多,至於西方史上最大的冤獄,柏楊先生認為是一八九四年發生在法國的屈里弗斯(Alfred Dreyfus)叛國事件。

事情是這樣子的,當年法國政府在德國駐巴黎大使館安排了一個文盲女傭,這女傭表面上是個女傭,實際上是法國政府安插的間諜,主要是為了對付另外一個叫「馮.施瓦茨」的德國間諜。馮.施瓦茨表面上的職業是德國武官,實際上他暗地裡利用自己的職位從事間諜活動,他習慣將平常的書信、文件丟入垃圾桶,然後傭人再 拿去燒掉,法國人安排的女間諜工作就是將老馮的紙條撿起來,交給法國情報局。

同年九月二十六日,女傭向法國情報局提供了一份老馮的書信,內容是法國軍隊的情報,換句話說,有法國軍官叛國,將軍事機密寄給老馮,此時法國情報局連忙想揪出叛國賊。有機會接觸到這份機密的只有參謀部的軍官,這些軍官必須要能同時進出法軍參謀部的四個辦公室,因此有嫌疑的就是這些人,很不幸的屈里弗斯先生也是其中一個。

為什麼懷疑他呢?因為這些軍官都來自法國貴族世家牛排,祖先如果不是貴族,就是歷代都是法國軍隊的人,只有屈里弗斯是唯一的猶太人,而且他兄弟有德國國籍,因此他自然嫌疑最大。

這時候法國情報局立刻想到查驗筆跡,只要找出寫信的人的筆跡,那就可以斷定叛國賊的身份,於是連忙把屈里弗斯找來,當他來到參謀本部時,只有杜巴提少校在,杜巴提少校假裝自己手受傷無法寫字,於是請屈里弗斯幫他代筆。屈里弗斯當然沒有反對,就開始邊唸邊寫,內容充滿「老馮叛國信」上的字句,但屈里弗斯卻沒有任何驚怕的表情,杜巴提少校邊唸邊觀察屈里弗斯,發現他神色自若,字跡工整依舊,心想:「辣塊媽媽,這小子叛國還這麼沉得住氣,真他媽不要臉!」

於是杜巴提少校跳了起來大吼:「我以法律的名義逮捕你,你被控告叛國罪!」屈里弗斯不干示弱,好心幫你寫信你還罵我叛國,於是跟著大吼:「證據拿出來!」杜巴提少校吼道:「證據他媽的多的是!」結果屈里弗斯被關到哲西米德監獄,杜巴提少校還跑去威脅屈里弗斯太太,要她不得將事情公開:「要是公開你老公因間諜罪被捕,很可能立即影響德法的外交關係,會引起戰爭也說不定。」

於是屈里弗斯太太只好在家以淚洗面,等著她老公沉冤昭雪,雖然後來證明如果屈太太不管杜巴提少校的警告,堅持對媒體公開,那輿論的力量可能不會允許參謀總部在證據不足的情況下抓人。老屈被逮捕以後,陸軍部長墨西爾親自審理此案,忽然警局傳來資料說老屈常在酒吧出沒,墨西爾欣喜若狂,後來才發現只是同名的人,而且愈查愈灰心,原來老屈平常做人清白、講話中肯、喜歡扶老太太過馬路,連在推文酸人都不曾有過,根本不像是叛國賊。

而且更尷尬的是,目前定罪的證據是老屈的字跡跟「老馮叛國信」字跡很像,其他信件上的用語太過淺白,以受過專業軍事訓練的老屈來說,根本不可能這樣寫,更慘的是法蘭西銀行字跡專家鑑定的結果是:兩者字跡存在不少差異,應該出自不同人的手。

這時候有一個叫亨利的證人跳了出來,他說:「有個信譽很高的人告訴我,法國軍隊出了一個叛國賊:老屈!」當老屈要他說出這位信譽很高的人是誰時,就像陳文茜的小護士、張友驊的回答一樣:「我不能說。」抓他入罪的杜巴提少校是法軍的字跡鑑識專家,他要求老屈站著寫、躺著寫、趴著寫、跪著寫、閉著眼睛寫,結果不論怎麼寫,字跡都跟「老馮叛國信」上不同。

當查不出證據應該要放人時,一家法國報社卻發表了一篇報導,要軍方發表逮捕老屈的原因。前面說過,假如老屈剛被逮捕就爆出新聞,那麼輿論的壓力可能會逼迫參謀部釋放老屈。但是因為已經把老屈關得太久了,現在要放他,不就等於承認法國軍方的軍事法庭抓錯人,法官俱是一票老糊塗是也。況且如果放了老屈,承認老屈不是犯人,那麼接踵而來的輿論壓力就會變成:抓出真正的叛國賊。

那萬一真正的抓不到怎麼辦,軍方的面子不就丟盡了?於是此時軍方下令,千萬不能放,無論如何為了維護政府與軍方的威信,務必要找出老屈的犯案證據,證據不足就找證據,反正他有罪定了,絕對不能放。

這時基於龐大壓力下,軍方率先宣佈老屈叛國罪名成立。

老屈的堂哥馬修要求見老屈一面,希望能聽聽老屈自己的聲音,而不是由軍方控制過後的發言,甚至要求帶把槍去見老屈,假如老屈真的承認是叛國賊,他將讓老屈自殺……在當年這種要求可是氣節高潔(當然現在不可能帶槍見犯人),不過立刻被駁回。

如果以現在的筆跡鑑定技術,應該可以證明老屈的清白,但即使當年的字跡鑑定技術不發達,專家也知道字跡有若干不同之處,專家的看法也不一致,至少我們知道有部份專家認定老屈是清白的。檢察官杜米惟里也認為筆跡不同,但筆跡不同無損於老屈有罪的結論,他說:「這次叛國事件的兇手是心思縝密的犯人,他竟然連筆跡都改變了,足以證明這是城府極深的間諜。」以筆跡為證據抓老屈,當發現筆跡不同時,又說老屈是個連筆跡都能變造的超級間諜。

此時法國媒體大肆報導,法國鄉民的憤怒也漲到極點,媒體將他塑造成「國際猶太組織企圖顛覆法蘭西,出賣法蘭西人民與領土的超級間諜」有些激進的媒體甚至要求將老屈立即槍決。法國鄉民幾乎一面倒的認為老屈有罪,法軍的宣傳也達到了效果,但假如宣佈老屈證據不足而釋放,那麼不論法軍、軍事法庭、政府、鄉民,都像是被摑了個耳光一樣。

人總是恥於面對自己的錯誤,法軍也是,要是公開老屈證據不足的事實,那麼不但政府與軍隊的威信毀於一旦,甚至人人都要丟官下台,於是軍方也將老屈認定是叛國賊,對他的態度更是糟糕。陸軍部長墨西爾為了表示自己的公平與正直,不但沒讓老屈槍斃,還告訴老屈說:「只要你承認你錯了,我就不會把你關到魔鬼島去。」

蓋魔鬼島是南美洲邊緣孤陲的小島,離法國有千萬里之遙,是專門用來關重刑犯的地方。為了表示自己的開明,墨西爾要杜巴提少校好聲好氣的對老屈說:「現在也不是要你承認叛國,只要你說自己一時糊塗、被奸人蠱惑,那證明你有悔意,就可以不用流放魔鬼島,還讓你跟老婆孩子住一起。」老屈感動到不行,馬上寫信說謝謝陸軍部長墨西爾對他的照顧,但是以法國軍人的尊嚴來說,他希望墨西爾能早日抓出真正兇手,解決法軍情資外洩的危機。

他一邊感念墨西爾的恩澤,卻不曉得墨西爾根本知道他是無辜的,只不過想誘騙他坦承罪行,老屈卻傻傻的以為墨西爾是好人,墨西爾眼見誘騙不成,大怒之下將老屈發配魔鬼島去也。當押送的火車經過羅琪車站時,憤怒的鄉民恨不得衝進車廂毆打、甚至殺了老屈,老屈品行修養極佳,不但對這些腦殘的鄉民沒有怨懟,反而無奈的寫信給他老婆,內容說道:「俺只是代替那個叛國賊在受唾棄,我能同情人民恨我的舉動。」

老屈就這樣被關在萬里外的魔鬼島,嚴加看管,沒人能跟他交談、連其他罪犯所擁有的家書往來權都不被允許,蓋因怕老屈夾帶叛國字句,更不許他跟其他犯人交談,免得散佈叛亂的思想。

從此屈里弗斯被關在遙遠的魔鬼島,除了他痛苦的家人,再也無人記得他的存在。

兩年後的一八九六年,一張明信片寄到法國參謀本部第二局手上,寄件人是德國武官瓦茲柯本的女友,收件人是法國的伊斯特哈齊伯爵,問題是:為何瓦哥女友寫信給法國伊斯特哈齊伯爵,要經由德國武官轉交?就在此時,伊斯特哈齊伯爵或許不知道自己被懷疑,也或許是為了獲取更多的法軍情資,於是寫信申請轉調參謀部,申請書寄到畢加特中校手中時,他一看不得了,這字跡真他媽的熟啊!

雖然他跟老屈沒啥交情,但基於軍人的尊嚴,連忙上報這個消息,但是他這番熱血正義卻被上頭高層給駁斥回來,蓋高層根本知道老屈無辜,也根本不想知道真兇是誰,既然都冤枉他了,又怎麼能替他平反來砸自己腳?

但即使官方封鎖消息,民間的正義也不會沉默。老屈的堂哥馬修,為了拯救堂弟,印了一份「老馮叛國信」的翻版到處發行,有一個商人無意間看到了,發現跟他有書信來往的伊斯特哈齊伯爵字跡跟他很像,馬上告訴馬修,於是馬修於一八九七年正式控告伯爵。照理說伯爵被控告,應該要開庭審理才對,但參謀本部的官員當然不願意開庭審出真相,於是極力阻止本案開庭,但是偉大的伯爵卻堅持要開庭:「我的名譽不容侮辱,請針對馬修的控訴調查,以法院的審判證明我的清白。

結果伯爵的這番言論令法國鄉民將之捧上了天,直呼他是法國人的精神楷模,更成了人人口中的英雄,媒體也將他塑造成神話般的偉大人物,一時間新的法國英雄誕生了。

儘管「老馮叛亂信」上寫著「我在參與演習」的字跡跟伯爵相同,跟老屈不同;而且當時伯爵在演習,老屈沒有……這些矛盾之處,已經瘋狂的法國鄉民是聽不進去的,還有人腦殘到說:「該死的老屈居然模仿偉大的伯爵的字跡!」。

甚至開庭時,法官還特別聲明:「本次審判不是為了定伯爵的罪,而是為了表彰伯爵的清白。」連審判都還沒開始就已經判定伯爵無罪,還要幫被告嗆原告,這恐怕是法國法院史上的笑話。在伯爵審判中,畢加特中校以明信片證明馬修的控訴屬實,但軍方為了壓下所有消息,以及避免事件爆發之後的牽連,積極否認這件事情,腦殘的鄉民根本聽不進去。

居然為一個大逆不道的叛國賊辯護,畢加特中校肯定也不是啥好東西,就在強大的壓力下畢加特中校仍堅持自己的立場,然而伯爵卻以:「以我清白的人格所說出的話一切屬實,明信片俱屬偽造。」推託掉。終於審判結果出爐,伯爵毫無意外的被認定清白,民眾夾道歡迎、記者媒體蜂擁而上,激情的群眾抱著伯爵痛哭,整條街上遊行的人們高喊著「伊斯特哈齊伯爵萬歲、法國萬歲!」

正直的畢加特中校再也無法在軍隊中待下去,被以洩漏軍機為由丟官下獄去也,連遠在萬里外的老屈也遭了殃,看守他的人數愈來愈多,還安裝了大砲防止德軍劫獄。看在熟知情況的法軍高層眼裡,無疑是將錯就錯的最高奉行準則,看在熟知情況的德軍眼裡,笑得闔不攏嘴。

眼看畢加特中校被捕、伯爵被判無罪,法國軍方正鬆了口氣時,一個名為克里蒙梭的報社老闆發表了他的看法:「歷史上,從不缺乏反抗殘暴專制勢力的勇敢之士,但是向輿論挑戰的人,必須具有更大無畏的英勇俠義精神。

法國大文豪左拉也在克里蒙梭辦的報紙上發表了知名的《我控訴》內容指出法國軍方如何鑄下不可挽回的大錯,又為了掩飾錯誤而企圖嫁禍、誣陷老屈的內幕,文中狠狠的批判了一番:「我控訴審理屈里弗斯案的第一屆軍事法庭,根據秘密證詞判定被告有罪,而又不讓被告獲悉證詞內容的行為,侵犯了人民的基本權利。我控訴審理伊斯特哈齊的第二屆軍事法庭,藉命令來掩護不法情事,和明知被告有罪又故作無罪的宣判,構成嚴重的瀆職,侵犯司法尊嚴。」最後更說:「我在這裡所採取的行動,是專為加速真理和正義的爆炸,讓他們來抓我上法庭吧,只要敢在光天化日下舉行公開審判,我在等待。」

於是一九零四年,屈里弗斯叛國案重審,審理的內容令法官膽顫心驚,他們面對的是醜陋的上司誣陷部下的場面,面對的是叛國賊高喊清白並被當成英雄的嘴臉……終於兩年半以後,一九零六年七月十二日,法國法院正式撤銷對屈里弗斯的判決。

不但指出過去的判決是一種錯誤,更宣佈:「沒有任何證據證明屈里弗斯犯過罪,所以根本用不著重審。」

一九零六年,爆發叛國案的十二年後,屈里弗斯正式回到當初被褫奪軍籍的依可爾廣場,兩旁的軍隊排列整齊,肅立站好。當無罪判決的公文正式送達的同時,兩旁號角響起,吉蘭將軍拔出指揮刀,高聲宣佈:「我以法蘭西共和國總統的名義和他賦給我的權力,封贈你,屈里弗斯隊長,為佩帶榮譽勳章的武士。」

當他沉冤昭雪後,他的堂哥馬修帶著他搭著馬車駛離廣場,二十萬個法國民眾集體在廣場上向老屈致歉,並高呼著「屈里弗斯萬歲」、「正義萬歲」。

最後,屈里弗斯被晉升為少校,並獲頒國會獎章,畢加特中校升為准將,並於一九零八年出任新一任陸軍部長,任命他為陸軍部長的是誰?就是那個當年在報紙上刊登左拉《我控訴》的報社創辦人:後來成為法國總理的克里蒙梭

至於那位「忠貞而清白」的伊斯特哈齊伯爵,他用了佛里蒙伯爵的化名,在倫敦貧民窟中度過其「忠貞而清白」的晚年。

看到最後,再回頭想想剛剛的問題:請問你對法律的看法是?
1) 我相信法律的判決。
2) 我認為法律可能會有瑕疵。


如果你相信法律的判決,那麼希望你能在投票時選出最棒的人來擔任立法委員,別讓台灣法律再骯髒下去。如果你認為法律可能有瑕疵,那麼我們應該思考的是,如何防止冤獄的發生,並盡量的對事情換個角度來思考。我不是認為蘇建和案是冤獄,也不認為他們一定有罪,只是想告訴大家,既然法律是人制定的,那它就一定有瑕疵,法律錯了可以改,法官錯了可以換,人命殺錯了卻無論如何不能挽回。

證人是可以作假的、政策是可以誤殺忠臣的,但證據卻會忠實的彰顯出事情真實的一面,因此,除非證據確鑿,否則就算只有億分之一的可能性會殺錯人,我們也不應該讓那億分之一的情況發生。不是想為誰辯護什麼,也不是想為人權團體說些好話,只是我們既然身在法治的社會,就應該有幾分證據說幾分話,雖然對我們守法的人而言,法律永遠太過寬鬆,讓犯人沒有得到大快人心的判決,但請記住,當法律可能有瑕疵的同時,它就有冤枉好人的可能性。

審慎的看待每一件新聞、每一件案例,不要老是噓些法官腦殘、槍斃算了之類的言論,未審先判這個毛病就留在上個世紀的法國,千萬別出現在現代的台灣。

每次讀書讀到撕咬袁崇煥血肉的北京鄉民時,總感到十分可悲,我由衷希望未來的人們看我們時,不要帶著現在我們閱讀歷史時,那個同樣可悲的眼光。

我只有一個目的:以人類的名義讓陽光普照在飽受折磨的人身上,人們有權享受幸福。
——Émile Zola《我控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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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意見 :

很佩服你整理了這些資料供大家參考,我對這個案子並不真的非常了解,從很多報導中也理解為什麼爭議會這麼大。但如能跳離這個案子,能否提供一些意見供你參考。

除非證據確鑿,否則就算只有億分之一的可能性會殺錯人,我們也不應該讓那億分之一的情況發生。
沒有法官喜歡判死刑,但法官的量刑是受法條所約束的,如果犯行達到死刑的要求,除非要法官去酌減刑度(很少發生),不然也得判死刑,這也就是為什麼這件案子只有死刑和無罪兩種結果。而事實認定上,當然遇到刑事重罪都會十分謹慎,但如果要達到連億分之一都無可懷疑,那很多犯行都會無法確定,而社會也會為這個標準而付出太多成本。雖是無罪推定,但事實認定並不是要求到證據確鑿、百分之百的地步,而量刑則是依法律和法官判斷而定,法官不是神,他們也只能依本身專業做出判決。當然會有人懷疑法官是官官相護,要包蔽先前法官的誤判,雖然我不敢說這不可能,但我仍然不認同這種說法。如你所說,我認為法律判決會有瑕疵,人權會因此受到侵害,但法律無法達到毫無瑕疵這個標準的 (這不是說我覺得這個案子沒有瑕疵)。如果無法接受任何億分之一錯殺的機會,或許癈除死刑是比較合理的方式。

但如果以這個案件而言,有人覺得瑕疵太多已無法判決,但法官覺得間接證據已足所以下了判決,至於誰是對的,真的是很難判斷的。但以這件事為鑑不斷地去檢討檢察與司法中存在的問題,也算是不幸事件中的一些正面意義。

一些意見供你參考。

To wctang:很感謝你的認真回應,其實我的意思不是著重在「億分之一」這個數字上,也明白法官判決時受限於程序上的苦衷,因此在法學非我專業的情況下,我也不敢對法律高談闊論些什麼,畢竟我所知太過淺薄。

只是常常在網路上看到一些社會新聞時,會有網友發表些「槍斃算了」「這種人死了最好」之類的言論,我也是個熱血鄉民,看到這些層出不窮的犯罪時,心中也會充滿憤慨,希望能將這些罪犯徹底消滅。

但等熱情退去後理性想想,就會發覺很多時候其實事件的背後並不像媒體所呈現的這麼簡單,當一篇報導只有寥寥數十字,甚至這個資訊是經過篩選、整理過的,添加了記者主觀的評論或報社的立場等等,那我們就不能夠以超然的觀點來看待這些事件,自然容易被媒體所左右。

正因如此,所以我發表了這篇文章,希望每個人都能在發表「槍斃算了」的這些言論之前先想想:事情真的如同媒體所傳達的這樣嗎?

我們都不是法學專家,僅憑藉短短的一篇新聞,一個片面的報導,就希望這個人死掉算了,那麼我們所不尊重的不只是生命,同時也不尊重我們判斷是非的智慧,不是嗎?

我沒有人權團體那種「凡是生命都要尊重」的高道德標準,我只希望當我們對一件事情發表感想之前能先反問自己:我的言論真的客觀嗎?我是否已經被誤導了?

無徵不信,才是我這篇文章所希望傳達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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